考试标准

考试内容
科目三考试系统是按照公安部第139号令对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全新研发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是采用计算机技术、自动控制、GNSS全球卫星定位技术、视频分析技术、电子导航、视频监控、网络传输技术于一体的综合性智能考试系统。该系统采用计算机自动评判与人工评判相结合的方式,可完成最新部令结合《北京市小型汽车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评判项目及标准》规定的60项计算机辅助评判考试项目的工作。
科目三考试指令采取人工触发和系统预设相结合的发布模式其中通过人行横道、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项目不发布语音考试指令,直线行驶、变更车道、会车、超车项目采取考试员工触发方式发布考试指,其他考试项目采取语音模式发布指令。
1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考试距离不少于7公里;
2
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考试距离不少于5公里;
3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考试距离不少于3公里。
合格标准
科目三考试满分为100分。按照不同准驾车型,分别设定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评判标准。达到下列分值规定的,科目三考试合格:
1
报考大型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应当达到90分;
2
报考其他准驾驶车型的应当达到80分。

扣分详解

以前,科目三大路考的考试内容有13个项目:考试上车准备(包括系安全带、观察、打左转灯)、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2013年,大路考从13个项目增加到16项,增加了加减挡位操作、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3个考试项。
上车准备
1
未逆时针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的,不合格;
2
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起步
1
制动气压不足起步的,不合格;
2
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的,不合格;
3
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回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4
启动发动机时,挡位未置于空挡(驻车挡)的,不合格;
5
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的,不合格;
6
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的,扣10分;
7
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的,扣10分;
8
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的,扣5分;
9
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的,扣5分;
10
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的,扣5分;
11
启动发动机前,不检查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的,扣5分。
直线行驶
1
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行的,不合格;
2
遇前车制动时不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不合格;
3
不适时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扣10分;
4
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或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扣10分。
加减挡位操作
1
未按指令平稳加、减挡的,不合格;
2
车辆运行速度和挡位不匹配的,扣10分。
变更车道
1
变更车道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并向变更车道方向回头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2
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3
变更车道时,控制行驶速度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靠边停车
1
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的,不合格;
2
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的,不合格;
3
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的,不合格;
4
需要下车的,在打开车门前不回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5
下车后不关闭车门的,不合格;
6
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超出50cm的,不合格;
7
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超出30cm,未超出50cm的,扣10分;
8
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的,扣10分;
9
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的,扣10分;
10
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的,扣5分。
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
1
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的,不合格;
2
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3
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不合格;
4
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的,不合格;
5
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扣10分。
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
6
不按规定减速慢行的,不合格;
7
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8
未停车礼让行人的,不合格。
会车
1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或未与其他车辆、行人、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2
会车困难时不让行的,不合格;
3
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对方来车的,不合格。
超车(新增项目)
1
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的,不合格;
2
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3
超车时,未回头观察被超越车辆动态的,不合格;
4
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5
超车后,驶回原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的,不合格;
6
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行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的,不合格;
7
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的,扣10分。
掉头
1
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的,不合格;
2
掉头地点选择不当的,不合格;
3
掉头前未开启左转向灯的,不合格;
4
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扣10分。
夜间行驶
1
不能正确开启灯光的,不合格;
2
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3
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的,不合格;
4
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的,不合格;
5
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6
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的,不合格;
7
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8
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的,不合格;
9
进入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的,扣5分。
模拟夜间灯光使用
1
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评判按夜间行驶规定执行。